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國產署釋都更分回房地供機關辦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增進國產使用效能,財政部國產署盤點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調配予中央機關供作廳舍使用,另對參與都更分回的國有房地,截至一一四年十月底已調配二十二處、總樓地板面積逾七點九九萬平方公尺,供二十七個中央機關進駐。

財政部國產署副署長郭曉蓉十日表示,已積極篩選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機關評選,調配予中央機關作廳舍使用,並協助完成撥用程序,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郭曉蓉說明,一一四年因應國發會檔案管理局搬遷至林口國家檔案館,原位於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廳舍將由原民會、客委會、文化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駐,並協助獲配機關辦理撥用作業。

郭曉蓉表示,國產署也協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將其參與都更分回的新竹市世紀鑫城三百六十七戶國有廳舍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調配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等共十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

郭曉蓉並指出,考量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高雄辦事處反應原辦公地點進出人員較複雜,國產署調配一處位於高雄市左營區商業區土地都更案分回的國有廳舍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高雄辦事處進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