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毒駕案年增831件 警方導入唾液快篩應戰

 

台北毒駕案年增八百三十一件,警引進唾液毒品快篩並舉辦教育訓練,強化查緝毒駕執法能力。(記者孫曜樟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十一日表示,為配合警政署打擊毒駕政策,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並於十一月六日、七日舉辦執法教育訓練,召訓各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幹部與第一線員警,強化新制執法能力。

市刑大毒品查緝中心指出,一一四年一至九月共查緝九百五十四件施用毒品後駕車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八百三十一件。市刑大說,主要原因是刑法修正公共危險罪毒駕尿液毒品濃度值。

交通部近期配合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上路,修正新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之四條,明確規範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規定。

市刑大表示,此次引進的快篩試劑能檢出常見七種毒品,包括大麻、依托咪酯類、FM2、愷他命、安非他命、喵喵和鴉片等,對於檢驗毒駕犯罪具有高效率與即時性等特點。訓練現場提供試劑實物,讓員警親手操作並進行法規適用討論。

未來當駕駛人接受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陽性時,警方可立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製單舉發、移置保管車輛。對於拒測者,可處以罰鍰新台幣十八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無論是拒測或檢驗陽性的疑似毒駕者,均依法實施「人車分離」措施,以防範潛在危險。

市刑大強調,將持續辦理宣導訓練,使員警熟悉新制執法流程,待相關法律程序完備並公告施行後,即可無縫接軌投入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