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舉辦114年度證券商反詐騙評鑑活動頒獎典禮

114年度證券商反詐騙評鑑活動頒獎典禮-卓越獎(得獎證券商為富邦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元大證券、凱基證券、群益金鼎證券、元富證券、統一證券,非照片中受獎證券商位置順序)。(證交所提供)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今(114)年1111日舉辦114年度證券商反詐騙評鑑活動頒獎典禮及下半年度證券商從業人員反詐騙宣導座談會,邀請證券商長官及從業人員共計約160餘人與會,活動順利圓滿結束。會議開場由證交所李愛玲總經理致詞,李總經理表示曾聽到周邊親友遇到詐騙事件,尤其是投資詐騙居多,非常感謝證券商站在第一線協助客戶關懷客戶,我們需要更積極的方式防止投資詐騙,才能讓資本市場朝向更健康更良性的方向發展。李總經理特別提到,今年各證券商反詐騙評鑑結果相當接近,爰本次擴大獲獎名額,讓積極認真執行反詐的證券商被大家看見,證交所將攜手證券商共同努力。

114年評鑑活動續依照4大面向「反詐騙組織管理與成效」、「反詐騙宣導活動及教育訓練」、「反詐騙資訊揭露」、「反詐騙客戶關懷措施」進行設計,題目由去年22題擴增至今年40題,包含質化題、量化題並新增簡答題。感謝全體46家有服務自然人客戶之證券商支持,均繳交評鑑資料,證交所對表現優異之證券商致贈獎座及獎金15萬元,得獎證券商有富邦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元大證券、凱基證券、群益金鼎證券、元富證券、統一證券、中國信託證券、玉山證券、國泰證券、第一金證券、台新證券、亞東證券、合庫證券、光和證券、宏遠證券、福勝證券、新百王證券、新光證券、北城證券、臺銀證券、德信證券等23家證券商,上開證券商均積極投入相當的人力及資源,戮力透過多元管道進行防詐宣傳,並強化員工內部訓練,多數證券商更積極採購資訊系統因應線上大量偽冒案件,共同守護投資人財產安全。

在宣導會方面,證交所很榮幸邀請到臺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蔡佩玲委員及基隆地檢署劉韋宏主任檢察官進行專題分享。第一場演講蔡委員分享到過去普惠金融在臺灣被視為應該的公共服務,導致民眾認為金融服務應該免費、金融機構不該詢問或限制,這種觀念使民眾欠缺責任意識,金融機構則缺乏積極防詐的動力,形成雙方誤解與衝突。目前防詐新專法明定金融機構須負「善良管理人」責任,若防詐不力可能面臨民事賠償。因此金融業的角色已從「做好事」轉變為「法律義務」,但心態與文化仍尚未完全跟上。展望未來,蔡委員提出具體建議,包含金融機構不再只是事後通報,而要主動監控金流,另積極導入智能工具,以科技輔助減少人力負擔。在跨業合作方面,銀行、證券、保險及虛擬資產平台業者應整合力量,與公部門共同防範詐騙。最後,金融業若能以感知與同理心執行防詐,能更細緻且更具人性化。

第二場演講方面,劉檢察官分享從法律面的角度,我國司法面對詐騙案件時,雖有明確刑度規範,但實際量刑仍需保留彈性,讓法官能依個案情節與責任輕重裁量,否則會導致司法不公。所以目前社會上討論沸沸揚揚的詐欺案助理交保事件,因民眾對交保制度常有誤解,事實上交保只是程序措施,並不代表無罪。此外,劉檢察官仔細的分享期貨代操詐騙案例,更提醒證券商從業人員,金融從業人員若為追求業績而協助推廣不合規的投資或保證獲利,將面臨嚴重刑責,防詐不僅是守法問題,更是職業操守與社會責任的展現。

最後,證交所在防範金融投資詐騙方面將持續精進。未來我們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建置「證券反詐騙聯防行動專區」將進行優化,證券商從業人員及投資人可以多作參考,建立更完整的識詐能力,進而守護自己或他人的財產,善盡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