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今年六月間,小北夜市某攤販於深夜收攤時,將當晚收入現金以尼龍袋收納並放在車內副駕駛座,不想回頭卻發現整晚收入遭人「整碗捧去」,公布監視器影像盼民眾共同揪賊。警五分局循線查獲侯姓男子到案,侯男辯稱是因沒錢吃飯、看病才下手行竊,希望進監獄度難關,台南地院也成全其希望,依竊盜判刑三月。
今年六月間,警五分局公園所接獲小北成工業是攤商報案,稱竊賊偷取營業收入,攤商表示事發當晚將當晚收入保存好後,放在貨車副駕駛座,回頭整理東西不想回頭卻發現整晚收入都遭人竊取,直呼辛苦錢難賺。警方獲報前往採證並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犯嫌衣著特徵等,循線逮捕侯姓竊嫌到案。
侯嫌到案表示,已經好幾天沒吃飯了,且身體不好想看病也沒錢,不得以才出手偷走商犯的五千元救急,也坦白自己願意入監「給國家照顧」。然而攤商表示,自己存放現金的尼龍袋中,應有九千元現金,也出示今年一至六月的營業流水佐證,攤商也表示犯嫌手法明顯是慣竊,希望法院重判予以警惕。
檢方查驗攤商流水帳目,僅能證明日營業額、開銷等進出,無法透過帳目推得當天確切營業額及攤商所失,本案也無積極證據證明尼龍袋內有九千元現金,被害片面推估難以據此給予竊嫌不利認定,仍認定失竊金額為侯供稱五千元。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侯徒手竊取攤商營業額五千元,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考量侯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情狀,依竊盜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可易科罰金,不法所得五千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