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十四日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明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的計畫型補助款與一般性補助款均不得少於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並新增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平均值等規範。
此次修法因行政院在明年度預算中大幅刪減地方計畫型補助款,引發國民黨批評並提出修法反制,最終在表決中由藍白兩黨以席次優勢通過修正。
新版財劃法上路後,二0二六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總額達八八四一億元,較修法前增加四六七六億元。但行政院以行政窒礙及事權未同步調整為由,將原編列二五0一億元的一般性補助款刪減六三六億元。經朝野協商後,同意以追加預算補回。
然而,各縣市明年度計畫型補助款由二四五四億元大幅刪至三0八億元,削減二四一六億元,多項道路改善、建築補強、文化建設及殯葬設施相關計畫均須由地方自行調配財源,引發地方政府強烈反彈。
國民黨團因此提出修法,要求計畫型補助款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平均,並禁止一般性補助款低於修法施行前一年編列數,同時增列中央政府一百十四年度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一百十三年八月三十日所核列之金額。相關條文十四日下午送院會逐條表決,因協商無共識,最終在藍白人數優勢下全案三讀通過。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去年財劃法完成修正後,各縣市已增加四六七六億元統籌分配款,有助強化社會福利與地方建設,但行政院卻在編列預算時大幅刪減計畫型補助二四一六億元,造成地方財源被迫縮減。他指出,此次修法屬亡羊補牢,目的在確保中央不得再以削減補助方式規避財政責任,使各縣市能獲得公平資源。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六三六億元一般性補助款本應由各部門酌減,但行政院以文字操作方式調整,實質上削減地方財源。她批評,財劃法修正已過一年半,行政院先前宣稱將提出院版修法,但迄今未見具體內容,相關政策調整應更透明。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表示,國民黨團推動本次修法「背離財政原則」,地方因修法已多獲四一六五億元,補助款應依事權分工調整,而非強制綁住金額。他指出,若補助款不得低於前一年,將造成「多者恆多、貧者愈貧」,對財政弱勢縣市不利,呼籲國民黨重新檢視修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