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坪改革 擬納管委會公設坪數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購屋時「高公設比」與「虛坪灌水」議題,內政部近日提出「虛坪改革」方案,近日將完成《建築技術原則》修正,並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民眾黨十八日舉辦「虛坪改革」公聽會,學者建議管委會免計容積應以總容積百分之一設計,但業者認為,不能因為公設不常使用就被視為「虛坪」,還要考量安全與社區設計。

民眾黨公聽會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討論如何改革。宏國科大兼任副教授林旺根會中表示,區分所有建物因有「專有」與「共有」兩大部分,虛坪主要集中在「共用」部分,還有將上班族不見得需要的停車空間算入,虛坪問題才會那麼嚴重。早期內政部不是沒有改革,但還是有很多問題,例如管委會的使用空間,在免計容積上似乎有不少浮濫問題。

因此,林旺根說,希望管委會免計容積的部分需要限縮(避免公設比過高),應該以總容積百分之一設計,以一百平方公尺為上限,不足二十平方公尺可補差額,差額不受上限限制,但須要計入容積,但他贊成電梯納入免計容積。

輔大法律系教授陳重見也對此表示贊同,他指出,管委會需要加強管制,但應該要視社區規模、型態、戶數與電梯等因素。

然而,建商代表、不動產代銷經濟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歐陽明認為,管委會等公設的坪數,不能因為不常使用就覺得是「虛坪」,畢竟還有安全與社區設計等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