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長榮空服抱病上班返台後離世,引發關注。勞動部長洪申翰二十日在立法院表示,勞動部經過討論後,將強化病假的法制保障,如果一年內勞工請病假沒有超過十天,雇主不得做不利對待。
而勞動部經過事件訪談與調查結果,二十日做出四點結論,首先是長榮航空過度運用勤惰管理制度,已嚴重影響組員申請病假;其次,長榮航空對組員於值勤期間突發疾病之緊急應對與處置作業不夠周詳且未能落實。
第三是勞動部認同家屬及部分組員表達孫姓空服員抵台後,處境未獲最適當的處置;第四,勞動部發現,孫姓空服員的國定假日調移日期不明確,涉違反勞動基準法。
洪申翰在立法院受訪指出,從組員訪談中可清楚看到長榮航空的確過度使用考核管理制度,讓需要請病假的組員認知到如果請病假,會遭受不利對待,甚至像是懲罰,導致員工該請病假休息卻不敢請病假,只能抱病出勤的狀況發生。
洪申翰認為,公司過度使用管理制度的做法和文化已經威脅員工健康權利,因此勞動部認為,針對勞工請病假的權利,應該給予一定程度法治化的保障。
勞動部召集勞雇團體與相關專家學者討論諮詢後,洪申翰表示,將於勞工的請假規則中明訂勞工請病假,一年內若沒有超過十天,雇主不得做不利對待,希望保障勞工的病假權。
至於如果雇主未遵守會有什麼罰則,洪申翰表示,勞動部是以法規保障病假權,所以如果雇主沒有遵守會被開罰。勞動部次長李健鴻則說,勞工請假規則修正條文已在法制作業階段,預定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上路。根據勞動部規劃,勞工請假規則上路後,雇主違反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罰二萬到一百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