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市燕巢區、田寮區某三處山坡地遭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案,橋頭地檢署嚴維德檢察官18日指揮偵辦,發現李姓父子共同在高雄市岡山區經營公司,並租用高雄市燕巢區某處鐵皮屋作為棄置廢棄物之場所,供台南市某二環保公司負責人黃姓、鄭姓男子以環保車合法向台南民眾清運家戶垃圾之棄置場所,嚴重污染山坡地環境。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李姓父子、蘇姓、施姓男子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橋頭地檢署嚴維德檢察官18日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岡山分局、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會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至高雄市燕巢區、田寮區某三處山坡地上履勘,發現現場遭不法集團傾倒大量家庭廢棄物約數百公噸,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嚴維德指揮專案小組人員,於19日、20日至台南、高雄搜索拘提傳喚李姓父子及蘇姓、施姓、鄭姓、黃姓、林姓、沈姓、馮姓等多人到庭,並查扣2台重型貨車、6台環保車、1台賓士轎車。

經查李姓父子共同在高雄市岡山區某處所經營公司,並租用高雄市燕巢區某處鐵皮屋作為棄置廢棄物之場所,供台南市某二環保公司負責人黃姓、鄭姓男子以環保車合法向台南民眾清運家戶垃圾之棄置場所,黃姓業者另指示林姓、沈姓、馮姓司機將公清運的家戶垃圾載運至李姓父子所租用鐵皮屋傾倒棄置,再由李姓兒子請蘇姓、施姓駕駛將廢棄物棄置於高雄市燕巢區、田寮區之山坡土地,嚴重污染山坡地環境。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李姓父子及蘇姓、施姓男子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環保公司業者黃男100萬元交保、鄭男60萬元交保,另三名司機2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