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二十一日宣示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內政部則指出,公地放領已停辦十七年,基於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將重啟政策,目前已成立審議會積極推動,估計有近二千公頃土地將納入清查放領土地的範圍,要把土地還給真正耕作者。
賴總統在內政部長劉世芳、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彰化縣副縣長周傑、民進黨立委黃秀芳及陳素月等陪同下,到彰化溪州鄉關心公地放領政策執行情形,並宣示解決幾代人耕作百餘年,要付租金卻不能放領的問題,指示內政部、財政部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的原則下,積極展開重啟公地放領的工作。
內政部回應表示,為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政府自民國三十七年起辦理早期、專案及補辦三階段公地放領,但九二一地震及後續多次風災重創台灣後,政府基於國土保安與復育考量,從九十七年起全面停辦公地放領,至今停辦放領十七年。
內政部說明,但政府陸續接到農民重啟公地放領的聲音,因此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要將土地還給真正耕作的人,以表達對於農民長年守護農地及辛苦付出的尊重與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