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盧萍珊∕永康報導
二十日起全國警察機關同步以「毒品唾液快篩」執法,永康分局首日查獲,大灣派出所二十日晚間攔查交通違規車輛,發現駕駛涉嫌持有毒品,經採集其唾液檢測結果,呈現一、二級毒品陽性反應,證實為施用毒品後駕車(毒駕);全案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十五條一項二款扣車、開罰。
二十日深夜十一時,大灣派出所長周有謚與警員楊峻堯在永大一路巡邏時,發現一部違規自小客車,先行攔停經查證李姓男駕駛為列管毒品人口,盤查過程中,眼尖員警發現駕駛座前放置可疑物品,進一步檢查竟然是毒品,隨後依法對李嫌進行唾液及尿液採樣檢測。結果顯示二項檢測皆呈現第一、二級毒品陽性反應,確認李嫌在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涉嫌「毒駕」,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
永康分局長洪宏榮宣示「毒駕」零容忍,警方將採取「強力取締」的堅決立場,持續毒品查緝工作,一旦查獲,必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