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公平會於11月19日委員會議通過,依公平交易法規定,附負擔許可荷蘭商Dell Global B.V.及旗下供應鏈共計12家事業(詳參附表)聯合採購再生能源之聯合行為,期限為5年,許可期間自114年12月1日至119年11月30日止。
公平會表示,為因應全球環境永續發展之需要,該會於今年2月頒訂「事業因應環境永續及聯合行為之參考指引」,藉由宣導及強化競爭倡議,並提供評估清單,俾利業者自我檢視其合作策略是否確實對環境永續有利及是否有影響市場競爭之虞,而得依法提出聯合行為例外許可之申請。本次Dell為提高在我國之供應鏈廠商再生能源使用率,以應對全球綠色供應鏈之要求,推動其上游相關事業聯合採購再生能源,並同時參考前述指引,依法向公平會申請,是該會首次審議涉及環境永續聯合行為例外許可的案件。
公平會說明,本次參與聯合採購再生能源之事業,主力產業涵蓋電腦代工、IC晶片、液晶顯示器、記憶體、印刷電路板、電源供應器及機殼等,雖有不同,但均為再生能源需求者,目標是共同採購環境永續之投入要素,因此,相關產品市場界定為「再生能源市場」。公平會於審議過程中邀集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學者專家召開座談會,徵詢產官學界相關意見,亦同時蒐集國際競爭法主管機關執法觀點,進行全面性評估。本次審議重點如下:
(一) 對市場供需功能影響的評估:
1、 以申請人再生能源聯合採購之最大採購量,對照目前預估之119年再生能源市場可交易量比例不高,而市場上供、需交易對象眾多,不致因此取得或有濫用買方優勢之情形。
2、 本聯合行為涉及再生能源供應端與採購端之交易,實務上售電業者尚有小額再生能源採購方案可供需求者選擇,不會因此而排擠其他事業取得再生能源。
3、 再生能源雖為產品製造之中間要素,惟並非電腦品牌商決定合作對象唯一之考量因素,其他非參與事業仍得在產品價格或品質上相互競爭,市場仍具有可競爭性。
4、 綜上,本聯合行為現階段對我國再生能源市場供需功能未具顯著影響。
(二) 本聯合行為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的評估:
1、 本聯合行為透過買方力量的集結,有助於改善購電雙方協商地位的對等性,吸引更多售電業者參與競爭,同時可降低參與事業與售電業者之交易成本、提高經營效率及提升交易意願,讓再生能源的取得途徑更具彈性,對推動綠色能源轉型有積極意義。
2、 電子產品為我國重要的出口產業,因應國際減碳趨勢而綠化產品製程,可有效提升電子產品永續性價值,進而促進市場競爭。本聯合行為有助於促進我國電子產業供應鏈國際競爭力及產業發展。
3、 本聯合行為採購量預估每年可降低約0.84億公斤碳排放量(CO2e),相當於346~760座大安森林公園之吸碳量,有助於降低環境污染。
4、 綜上,本聯合行為有助於促進我國電子產業供應鏈國際競爭力及產業發展,提升產業經營效率,對永續發展具有正面效益及指標意義。
公平會強調,事業聯合行為有益於產業發展,必須建立在是由經濟效率或創新效果所驅動的前提下,始有獲得例外許可的可能。本聯合行為現階段兼具提升整體經濟效率、產業發展及環境永續等多重意義,所以公平會准予許可,同時也是我國競爭法執法納入永續發展利益考量的重要里程碑。
此外,鑑於我國目前再生能源處於推動發展及轉型階段,公平會認為本聯合行為實施後對再生能源市場的影響,仍須視市場供需變化持續觀察,公平會為掌握及監督本聯合行為執行情形,附加以下負擔:申請人不得分享或揭露採購敏感資訊及營運資訊;申請人不得利用本許可從事其他聯合行為,本聯合不得拒絕個別申請人退出、限制個別申請人採購數量,或禁止其自行採購;申請人等應將本聯合行為執行情形,及與售電業者簽署之商業購電合約等相關文件,定期函報公平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