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台積電二十五日傍晚宣布,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訴訟,相關訴訟是依據台積電與羅唯仁之間聘僱合約書、羅唯仁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為請求。
經濟部晚間表示,尊重台積電基於保障自身權益所提出法律處置,將密切關注事件後續對產業的影響;將全力配合檢調,確認是否該案有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是否涉及侵害《國安法》。
至於羅唯仁九月獲選為工研院院士,工研院目前沒有針對院士有撤回的機制,但已經請工研院進行研議。
台積電指出,羅唯仁自民國九十三年七月起任職於台積電,去年三月間調任於企業策略發展部資深副總經理,職責上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但羅唯仁仍要求研發部門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的先進製程技術。
台積電表示,羅唯仁任職期間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的同意書。
台積電指出,法務長方淑華在七月二十二日與羅唯仁進行離職面談時,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並在法務長說明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及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任職。
台積電表示,羅唯仁離職後旋即前往英特爾擔任執行副總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電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給英特爾,因此台積電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