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二十七日通過,民國一一四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五百六十七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合計這兩項考試共需用名額為二千三百二十六名;這兩項考試預訂於今年十二月六日至八日舉行。
考試院說明,這兩項考試原提報需用名額一千七百五十九名,為因應用人機關新增的用人需求,提報增列需用名額五百六十七名,其中地方特考五百五十七名(三等考試三百四十二名、四等考試二百一十五名),離島特考十名(三等考試五名、四等考試五名)。
考試院表示,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合計這兩項考試需用名額為二千三百二十六名,其中地方特考二千二百八十九名(三等考試一千三百九十九名、四等考試八百九十名),離島特考三十七名(三等考試十八名、四等考試十九名)。
考試院補充,這兩項考試預訂於今年十二月六日至八日舉行,關於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可以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