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通過 非自住2戶者降房屋稅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囤房稅開徵,台南市一一四年房屋稅收相較一一三年,增加八點二億元,多位議員認為不景氣下,應該苦民所苦,透過政黨協商,四日經議會二、三讀確定,針對其他住家用房屋(非自住)持有二戶以內者,稅率從原百分之三點二,降為百分之二點六,回溯至今年七月。財稅局長李建賢表示,預計將有五萬戶受惠,稅收相較今年,預計減少一點五億元。

為抑制炒房,政府推行房屋稅2.0(囤房稅)新制,稅率大幅提高,民眾叫苦連天,議會日前召開「房屋稅徵收率修正實施後徵收情形與影響」專案報告,多達三十位議員連署提案建議修改《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根據財稅局資料,有五點二萬戶原適用自住稅率,因增設戶籍要件而受影響,改按非自住稅率,和一一三年相比,稅收增加八點二億元。財稅局評估,因政府打房,預估包括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合計將減少四點七億元,一一四年實際徵收七十三點八億元,約有九千七百人持有四戶以上多屋族。

議員希望降低房屋稅稅率,財稅局原希望採向中央反映,然議員不允,經黨團協商,該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的其他住家用課徵課徵稅率調整,持有兩戶以內者,稅率修改為百分之二點六,其餘戶數維持原稅率(三至四戶為百分之三點八、五至六戶百分之四點二、七戶以上者百分之四點八)。協商內容經議會三讀會確定,實施日期回溯至今年七月。

李建賢說,今年和去年相較,房屋稅收增加八點二億元,然根據過往五年經驗,房屋稅每年以二點二億元成長,因此開徵囤房稅後,約增加六億元,此次針對人數最多的兩戶者稅率修正,約有五萬戶得以受惠,預估稅收減少一點五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