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貪汙5萬以下免刑 藍:貪汙修法方向與綠委法務部一致

立委翁曉玲(中)提案修法貪汙金額五萬元以下可免除其刑。國民黨團四日指出,朝野皆提修法、方向一致。(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修改《貪汙治罪條例》,主張貪汙金額在五萬元以下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引發外界討論。翁曉玲四日表示,民進黨立委以及法務部亦提出類似修法內容,顯示修法方向一致,並非外界所稱「貪汙除罪化」。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將回收電鍋轉贈拾荒者,遭依貪汙罪判刑三月、緩刑兩年並褫奪公權一年,引起社會關注。翁曉玲據此提出修法,主張微罪不舉,建議對五萬元以下案件得免除其刑。國民黨團四日召開記者會重申修法立場。

翁曉玲指出,她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探詢法務部針對貪污治罪條例的研修方向,卻遭部分綠營媒體及律師林智群批評為「替貪汙犯除罪化」。

她強調,此類指控與事實不符,因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陳冠廷、莊瑞雄及法務部均提出相關修法,方向均為檢討極小額案件之處罰不相稱問題。

翁曉玲表示,修法目的在於提供司法裁量空間,避免輕微行為被套用與重大貪瀆同級的法律處置,並強調外界的栽贓與批評屬不實指控。她呼籲外界勿以政治立場解讀修法,也不要對藍委提出的內容採雙重標準。

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指出,藍綠立委及法務部均提出修法版本,並非單一政黨立場。她要求林智群以專業說明何處有誤?不應偏袒民進黨;並呼籲法務部加速研修,希望行政院於本會期提出院版,供立法院審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以最快速度排審,促使制度回應民意。

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修法目的在讓法官遇到類似小額案件時有明確法律依據,降低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民進黨立委與法務部同樣提出修法方向,均出於立意良善,應回歸專業討論。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表示,立委因應民意的各種提議這是好事;但若要調整刑度,不管是加嚴還是加寬,並須整體均衡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