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男違停等友遭警查獲毒煙彈 唾篩陽性依毒駕送辦

( 新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59歲蔡姓男子3日下午駕駛BMW轎車,於板橋區漢生西路巷口違停等待友人時,遭新北保安大隊巡邏員警盤查,警方於駕駛座下方發現一枚毒煙彈,由於蔡男持毒又有駕駛行為,員警對其實施毒品及唾液快篩,果然雙雙都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隨即當場逮捕蔡男,並依法告發及扣車。

( 新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提供)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指出,保大第二中隊員警於3日1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板橋區漢生西路時,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違停於巷口,遂上前查看,蔡男看到是員警靠近,面露忐忑且言談間語氣緊張、吞吐不清,眼尖的員警察覺有異,隨即目視在駕駛座下發現電子煙及煙彈,蔡男主動提供該煙彈予員警初驗,結果當場呈毒品陽性反應,確認為依托咪酯煙彈,後經蔡男同意採集唾液,檢測後亦呈現陽性反應,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採集尿液送驗,追查公共危險罪刑責。

新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謝東陞。( 新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提供)

新北保安警察大隊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拒測者,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新北保安大隊將強化執法力道,全面打擊不法毒駕,新北市對「毒駕」絕對零容忍,絕不容許「毒駕」在新北市發生,以保障市民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