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租金補貼延長二年、0923罹難及失蹤者慰問金增至230萬

 

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召開一一四年第二次會議。(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五日表示,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四日召開一一四年度第二次會議,由縣府與外部專家共十位委員出席,並有九位災民住戶代表列席,會中決議將延長0四0三租金補貼期限及增加0九二三罹難及失蹤者慰問金等提案,期能善用各界愛心協助災民所需。

花蓮縣政府指出,首先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部分,考量部分家屬陳情實際需求,為補中央發放後仍有不足部分,委員會通過將0九二三事件罹難及失蹤者家屬慰問金標準,從八十萬元提高至二百三十萬元。同時,將因救災感染敗血症往生的林姓挖土機負責人,納入發放對象,以肯定其在救災中的付出與犧牲。

縣府指出,在0四0三震災重建部分,委員會通過住戶提案,考量統帥大樓等五處採都市更新方案重建的集合住宅,在自辦都更前期(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因需委託專業團隊、估價師及建築師辦理相關作業及程序,籌措龐大費用相當困難。

因此同意提供無息借款,以協助住戶順利啟動重建,並參照「花蓮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推估提供借款的經費上限。

此外,考量0四0三震災多處建物修繕與重建期程較長,委員會同意將租金補貼再延長兩年,限原已核定且具實際租賃事實、尚未完成修繕或重建的住戶,以減輕住戶過渡時期的租屋負擔。

另外,有關部分樓地板面積較大的三處集合式住宅大樓,同意調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的修繕補助上限至每棟四百五十萬元。

縣府表示,本次會議原訂於九月二十四日召開,但因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及鳳凰颱風影響,會議延至昨日辦理。善款餘額部分,截至十二月二日止,扣除匡列擬提報計畫所需費用後,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餘額約一億四千九百三十八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