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除罪化付委 藍:綠想修不敢提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法「立法院組織法」,同時提案修法「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明定助理費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將助理費除罪化。立法院會五日處理報告事項時,現場立委無表達異議,將法案付委審查。

根據陳玉珍提案,將現行規定,立委每人聘用公費助理八至十四人改為聘用助理「若干人」,刪除「公費助理」中的「公費」兩字。立法院撥款給公費助理的費用,改為撥款給立委一定數額,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統籌運用項目不限於助理費、健檢費、助理文康活動費等。

提案強調,立委補助費如何運用以及運用是否妥當,僅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屬「貪汙治罪條例」及「刑法」等法規範圍。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指出,助理費的修正案是進步法案,真正讓助理得到保障,薪資六萬元就是六萬元,不必再退五千、一萬回來,不要讓助理成為共犯。今天是保護這些助理,不管是地方助理、國會助理等,薪水不打折,真正保障這些助理。

參與連署的國民黨立委認為,助理費爭議已經是歷史共業,這個問題應該要解決,民進黨自己也想修,但民進黨不敢提,就想等國民黨提了後,再來攻擊國民黨。

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任何可能弱化公費助理制度機制等修法方向,嚴正表達反對立場,呼籲朝野立委針對國會改革應持續朝向健全國會制度、加強透明化爭取人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