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虎尾鎮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四十三歲王男心生懷疑鄰居六十三歲陳男與其家人監控、跟蹤,至雙方有嫌隙;王男趁陳男駕駛小貨車返家時,打開車門將陳強拉下車,並以手臂勒住陳脖子,再持菜刀朝陳頭部揮砍,造成陳男頭部五公分撕裂傷,虎尾警獲報趕至以現行犯逮捕,案訊後依殺人未遂、恐嚇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四十三歲王男與六十三歲陳男為鄰居關係,事發當天陳男剛開小貨車到家,還來不及反應即遭王男開車門強拉下車,並語帶威脅持菜刀朝陳頭部揮砍,所幸陳反應的快及時閃躲、揮掉菜刀,才僅造成頭部五公分撕裂傷,陳男憶起仍心有餘悸。
朱啟仁主檢說,警方獲報趕至,以現行犯逮捕王男,並扣得菜刀一支;同日晚間解送至地檢署,經黃眹瑋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殺人未遂、強制、恐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王男與陳家人素有糾紛,曾表示要對其家人不利,有相當理由認為王男有逃亡可能,以及反覆實施殺人及恐嚇犯行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地檢署指出,王男涉犯殺人犯行,而殺人罪係十年以上重罪,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專組團隊協同偵辦,至於王男有無精神疾病問題,後續將一併調查,以判斷其行為時有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影響其行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