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九日召開「花蓮和平海洋溫差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議。環委建議加強說明排水對鄰近海洋的影響、管線鋪設遭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的應變規畫等,本案補充修正再審。
開發單位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計畫位於花蓮和平電廠北側空地,海洋溫差發電機組總裝置容量六點四MW,面積約四公頃,並設置約三公里的專用輸電電纜連結至台電受電設備。
和平電力公司表示,為達成二0五0淨零排放目標,開發再生能源,這是台灣首例、也是全球少有的海洋溫差發電,優點是可二十四小時運用、也不受天候影響,是可靠的基載電力來源。
和平電力公司解釋,海洋溫差發電是利用溫暖表層海水與深海(約六百公尺)的冷海水溫差(超過攝氏二十度),主機系統以液氨為工作流體,液氨在蒸發器中吸收溫海水提供的熱量,轉換成氨氣,氨氣推動渦輪機,進而帶動發電機發電。
工作完畢的氨氣進入冷凝器,由冷海水吸收其殘餘熱量,並使其由氣態變為液態,便於輸送泵將液態氨送入蒸發器,開始另一輪發電循環。
環評委員建議,開發單位應該考慮若液氨洩漏時的規畫,以量化方式具體呈現應變措施的可行性;另並加強施工、營運期間生態影響評估,包含食蟹?、鯨豚等。
此外,環委要求開發單位就排水對鄰近海洋的影響;加強說明深層水取水量及取水深度的合理性;此外,因應極端氣候,加強管線舖設遭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的應變規畫。最後環委建議充分與在地民眾溝通,並具體呈現溝通成果,此案補充修正後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