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十日下午召開「有關涉及廢棄物清理法、土石採取法相關案件後續精進作為」專案報告;議員要求市府加速修法、落實監管、提高罰則,積極遏阻非法情事。
林欽榮副市長率環保局、經發局、工務局及水利局等局處赴議會報告,強調針對破壞土地環境、影響公共安全與市民信任的不法事件,市府秉持絕不寬貸、零容忍態度。
黃柏霖議員表示,不應事件發生後才面對,期勉市府落實相關措施,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法有其迫切性,盼大家一起協助解決,落實土石方流向管理,讓資源更妥善運用。
邱于軒議員關切市府精進作為能否有效遏止違規業者,建議研議連坐式管理、建立不適格業者黑名單,以及啟用公辦土資場,避免民間運價暴漲、惡意哄抬。
陳麗娜議員指出,修法關鍵在於是否落實,並追蹤美濃大峽谷坑洞數量與回填時程,要求嚴查杜絕亂倒。她並質疑中央盤點未將高雄港納入優先填築區位,要求召開說明會。
方信淵議批評廢棄物處理申請未暢通,導致合法業者無正常申請管道而鋌而走險,要求市府從實務面改善處理流程,提供合法去化方向。
陳美雅議員認為,眾多環保事件凸顯市府監管失靈,要求加強GPS監控、追查土石方來源,並建立行政處分資訊專區,公開處罰數據,還原事件真相。
許采蓁議員指出,李有財公司違反空污法只罰十九萬元,違反環境法規三年、十三件僅罰六十萬元,清運費若高於裁罰費,還要花納稅人錢處理;她另要求應落實追蹤稽查機制。
白喬茵議員批評環保事件凸顯市府源頭監管失靈、疑點稽查怠惰、違法裁罰過輕,要求市府落實源頭監管、建立砂石業者進銷存監管平台、環保局在空污法及廢清法裁量判斷應加嚴、高違規業者加重開罰等。
黃飛鳳議員關切大樹和山光電案行政查處作為,要求市府追蹤中央核定第一期籌設及電業許可進度;另第二期工程遭過度開發,應更精進水土保持,並對自來水公司規劃設置淨水廠表達不同意。
湯詠瑜議員則建議,若行為人沒錢可考慮採法律上「管收」手段,並提供土地所有權人範例,提醒出租土地相關法律風險;LINE群組內容具機敏性,應確保訊息安全性、避免洩密;希望市府預算支持聯合稽查設備、人力等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