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陳姓男大生今年三月遭二十三歲吳姓男子酒駕撞死,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十日判處吳男合併應執行十年徒刑。陳父得知判決後表示,非常不滿意結果,台灣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要從立法修法努力。台中地院指出,吳酒駕累犯,但構成自首,分別加重、減輕其刑後予以量刑。
曾擔任主播的陳男父親昨日表示,只判十年,他非常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一條人命,而且是這麼惡性重大的肇事行為,肇事者卻只被判十年徒刑,但他的兒子實現夢想、回饋社會的機會都沒有。
陳父說,無奈台灣法律對酒駕肇事致死的刑責實在是太輕,在日本最重可判二十年、美國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昨日的判決,不但家屬無法接受,也引發社會大眾關注,台灣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要從立法修法努力。
陳父提到,檢察官再怎麼努力,法院也只能判十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希望他兒子的離開,能帶給社會警惕,未來酒駕能有更重的刑責,使大眾能戒慎恐懼,不再有酒駕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