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業環保法規宣導 加強集氣效率防制概念

宜蘭縣環保局舉辦逸散管辦法規說明,協助轄內七家瀝青廠熟稔法規。(宜蘭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空氣污染防制和民眾生活品質密切關聯,倘工廠未落實防制措施,恐引起民眾抱怨並影響環境品質。為維護空氣品質並改善全民生活環境,環境部於一一二年七月六日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強化公私場所堆置場防制效率及污染源集氣效能,減少固定污染源粒狀污染物逸散。

宜蘭縣環保局指出,此次修法加嚴瀝青拌合業局部集氣設施效率,訂於今年七月六日正式實施,預計影響轄內七家瀝青廠。為使轄內瀝青廠熟稔法規,環保局於十一日舉辦「一一四年宜蘭縣瀝青業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改善說明會」,除了講述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外,亦強調管理辦法針對製程逸散收集效率(期限為法規公告後三年,即明年年七月六日前完成)之規定,輔導法規重點及防制設施改善技術,並分享其他縣市瀝青廠局部集氣設施成功改善案例,作為轄內瀝青業設備改善參考。

環保局表示,瀝青業是推動宜蘭建設不可或缺的夥伴,環保局藉由此次空污防制設施改善說明會,協助瀝青業提升防制設施集氣效率,減少粒狀污染物逸散,透過環保機關與業者相互溝通,實現建設與環保雙贏的局面,以維護縣內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