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近日多起虐待犬貓與不當飼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十一日與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共同召開記者會,主張應加重動物保護法刑責並強化執法權限。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修法版本已送行政院,內容包括加重虐待動物致死之處罰,並賦予動保人員部分司法權。
台北市游姓女子遭指涉虐犬虐貓致死,並棄置多具貓屍,苗栗「人人犬舍」亦爆發不當繁殖與割聲帶情事。郭昱晴表示,近三百隻犬隻受虐情況嚴重,顯示地方動保處處置速度過慢,且現行追責過輕。她主張將虐待動物致重傷或死亡之刑度提高至三年,並同步提高罰金至新臺幣三百萬元。
許淑華指出,若同一時間多隻動物遭虐依現行規定仍視為一案,最高僅能處以二年以下刑期,刑度不足。她建議應檢討第二十五之一條,增列複數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之加重要件,以符民意期待。
陳光軒表示,以人人犬舍案為例,苗栗縣政府僅裁罰四百八十點九萬元,未就刑事責任追究,割除聲帶與舌頭已涉及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應移送偵辦。
律師顏紘頤說明,現行動保法存在救援不易、處罰不易、沒入不易、送養不易及禁止再犯不易等問題,特別是民宅內虐待行為難及時制止,且未造成明顯傷勢者無法強制處分,造成執法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