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訓練時數 明年6月下修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為讓導遊訓練配合實務需求,觀光署修正相關規定,將導遊訓練時數下修等,將從明年六月一日起上路。

交通部觀光署日前公告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第卅三條、第四十五條。根據公告修正條文,為促使現行導遊人員選才、育才機制更能符合市場導向,並彈性因應旅遊市場快速變遷趨勢滾動調整,以及兼顧觀光旅遊產業界實務需求,進而提升導遊人員專業職能水準、培育人才目的,經廣納並彙整產、官、學 各界意見後,就導遊人員職前訓練節次調整。

修正內容包含新考上導遊證者的職前訓練時數規劃從九十八節下修至八十節;持有導遊證者連續三年未帶團的職業訓練時數也從四十九節下修為四十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