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府針對部分馬太鞍溪災區民眾十五日再次集結縣府表達重建訴求。花蓮縣政府強調,爭取光復鄉民眾最大權益的決心,縣府已於上週正面回應民眾建議,將依法籌設重建委完會。
花蓮縣府表示,依法編列各項重建經費,爭取民眾權益,盼議會盡速開始審議討論。縣府持續以「依法、公開、加速」原則,推動各項重建工作。
縣政府指出,關於民眾關切的重建決策機制,縣府已明確表達,回應災民期待,將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七條,籌組「花蓮縣重建推動委員會」,並將邀請中央相關部會、各級政府機關及鄉鎮公所共同參與。
縣府更嚴正澄清,從未「拒編災後重建預算」,外界指控與事實不符。政府單位預算編列期程等規範,必須依循《地方制度法》、《預算法》等相關規定。
縣府強調,保障災區鄉親最大權益,是依法妥善編列並爭取重建所需經費,所謂「拒絕編列預算」為錯誤訊息,盼外界勿再轉傳,無助推動重建工作,也建請議會盡速依法定程序啟動審議、討論。
縣府表示,明年度總預算已送交議會審議,依法縣府無法重編或增列馬太鞍溪堰塞湖救災期間新案,但縣府已依相關法規,優先動用一一四年度業務經費、災害準備金,啟動災區復原與重建作業,不足部分按往例也將《預算法》編列追加減預算。
縣政府指出,重建不是口號,而是依法必須履行的責任,縣府將持續傾聽災區鄉親聲音,並與中央及地方各單位密切合作,務實推動各項重建工作,也呼籲社會各界理性溝通、避免不實訊息,共同為災區復原與鄉親安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