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億藝的碼頭 給風電業者組裝風機使用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港務公司十六日指出,耗資三十五億元興建的台中港三七、三八號兩座重件碼頭,明年三月完工後,將提供離岸風電業者使用,屆時台中港將會有六座碼頭及其後線土地出租給風電業者使用。

港務公司指出,配合國家推動離岸風力發電政策,自一0八年起已提供六座碼頭供離岸風機預組裝及風電國產化專區之製造商使用,目前已完成海洋、台電一期、海能、大彰化第一階段、彰芳西島、中能、允能等風場建置。

港務公司表示,依據經濟部公布之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預計明年後每年將有1.5GW開發容量,以單一風場上限500MW推估,每年將建置三座風場。經盤點港埠基礎量能,台中港將有五A、五B、三六、三七、三八及一O七號碼頭及其後線土地成為三個大的預組裝基地,提供三座風場使用,以聚落區域化方式,減少大型風機零組件衝擊港區陸路運輸。

港務公司表示,每一風場開發需四百公尺碼頭並搭配三十公頃土地,使台中港國產化專區發揮整體產業發展之綜效,以提供長期穩定之離岸風力設置市場需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