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反火葬場團體到地檢署按鈴控告 縣府不予置評

社團法人彰化縣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行動協會號召百餘人到彰化地檢署按鈴申告。(記者吳東興攝)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規劃在芳苑鄉第一公墓設置火葬場生命園區,引發二林、芳苑地區居民反彈,社團法人彰化縣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行動協會號召百餘人,十八日到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辦理「火化場選址評估報告」的建築師事務所,及縣府承辦人員,指控其等明知芳苑鄉長從未表達同意在該鄉設置火化場,仍在評估報告中虛構記載「鄉長表示配合設置」等不實內容,涉嫌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對此,縣府民政處表示,彰化縣火化場基地篩選原則係以一元化生命園區即可供「殮、殯、奠、祭、火化、安奉」服務需求,並考量區域環境、基地條件、開發規模及地方民意等條件,綜合評估擇定現址之殯葬用地辦理,辦理過程皆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自救會的刑事提告,無非是為反對在該址設立的策略,縣府不予置評,但仍希望用科學、理性的態度去面對火化場對現代城市長遠發展的重要性與相關的規劃設計,而不是企圖用濫訴的手段來干擾行政程序,浪費司法資源。

芳苑鄉長林保玲受訪表示,火化場案芳苑鄉親有贊成與反對意見,她從未表達立場,希望縣府和居民妥善溝通。

反火葬場一行人在地檢署前高舉「反對設置火葬場」的白布條和大小旗幟,及寫著「芳苑火葬場登載不實,選址造假,立即撤案」的黃色海報,呼籲縣府立即撤案,並由理事長陳光輝等人按鈴申告。

反火葬場行動協會指出,他們懷疑建築師事務所,明知芳苑鄉長並未表達同意在鄉內設置火化場,卻在彰化縣政府委託的「火化場選址評估報告」中虛構、捏造鄉長同意配合設置的內容,致使芳苑鄉在綜合評分與結論獲得較高評價,進而被縣府列為優先開發地點。

該協會表示,彰化縣政府後續依報告內容,將該虛偽事項正式登載在對議會提出的「彰化縣火化場開發計畫專案報告」,並經議會文件紀錄留存於「彰化縣議會第二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專案報告紀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