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您家中的幼兒是否較同年齡的幼兒發展緩慢一些些,或者已經就醫並領有醫療院所開立的聯合評估報告、其他醫檢資料,且於一一三年九月一日前出生卻尚未就學、或是已就學並經鑑定結果須安置於其他教保服務機構嗎﹖
宜蘭縣政府為了協助特殊需求幼兒及早入學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並在就學的道路上能夠更加順利,一一五年一月三日上午九時在北成國小樂閱館、下午一時三十分在宜蘭縣特教資源中心三樓綜合教室辦理「宜蘭縣一一五學年度特殊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欲參加說明會者自即日起至一月三日止逕至下列網址或現場報名。
特殊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縣之幼兒(原住民幼兒免設籍)或居留宜縣之外籍、華裔幼兒(須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供查驗),如係寄居(以戶口名簿註記為準)應有合法監護人(繳驗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足供證明之文件)。
二、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一0九年九月二日至一一三年九月一日出生)。
三、領有有效期限內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身心障礙證明、區域級以上醫療院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羅東博愛醫院及羅東聖母醫院)兒童發展相關科別所開具之六個月內診斷證明書、醫療檢查報告或未領有任何資料之疑似特殊需求幼兒。
四、未曾報名參加本管道優先安置入園者(不含身心障礙幼兒幼兒園轉安置學前特教班、學前特教班回歸幼兒園)。
五、當學年度經宜蘭縣鑑輔會核定暫緩入學之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