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二十二日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侵占政治獻金案進行言詞辯論,柯文哲下午開庭前受訪時強調,他沒有要求比別人更多的特權,只要公平對待即可,並質疑檢察官是否會以相同標準追究過去及未來的候選人,呼籲司法不應選擇性適用,否則將失去人民信任。
柯文哲表示,檢察官在法庭上一再強調公平,他完全認同這個原則。台灣過去與未來都有選舉,無論今天做出什麼決定,他都想問一個問題:檢方是否願意以同樣標準,追究過去的候選人、處理未來的候選人。柯文哲強調,司法的目的不僅在維護社會秩序,更在保障每一位人民的權利,若司法選擇性適用法律,終將喪失民眾的信賴。
全案源於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於一一三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十一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二十八年六月有期徒刑。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侵占由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的三筆共六百萬元民眾黨政治獻金,捐款人分別為大魯閣董事長林曼麗、文華東方董事長林命群及信義房屋創辦人周俊吉之妻周王美文,每人各二百萬元,相關資料與「工作簿」Excel檔案記錄相符,但柯文哲並未將款項繳入黨庫。
此外,檢方還指控柯文哲與前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等三人,涉嫌利用收取肖像授權金、投資自媒體等名義,共同侵占競選總部及民眾黨政治獻金暨競選剩餘款共六千二百三十四萬餘元,並挪用眾望基金會八百二十七萬餘元。
蒞庭檢察官陳思荔於庭上強調,政治獻金具有公益性質,係基於公益目的向不特定人募集之款項,不具財產私密性,持有人並無完整支配權,不得用於經營公司、購買不動產、投資股票或償還私人債務,競選剩餘款亦須依規定用於公益用途,用不完則應繳回國庫。
台北地院自今年十二月中旬起展開密集言詞辯論程序,日前已就京華城案圖利及行收賄部分完成辯論,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等部分被告已辯論終結,合議庭預定於一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宣判。二十二日庭訊則聚焦於柯文哲、李文宗及李文娟涉入的政治獻金侵占與背信情節,由辯方進行最終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