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發生一起火警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呼籲民眾 人離火熄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水源路某公寓3樓昨(25)日傍晚時分發生一起火警案,疑似因屋主烹煮食物時未關閉爐火即離開,導致大量灰白煙且有濃濃燒焦味,所幸鄰居即時報案且屋主立即關閉爐火,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也呼籲民眾,人離火熄。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鄭向晃表示,火警發生時應立即撥打119報案電話並大聲呼救及迅速逃生,廚房爐具「應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溫度感知功能或使用時間異常遮斷功能爐具」,避免因事忘記在煮食而發生火災。另外,目前市售住警器也有定溫型可專供廚房安裝使用,不須配線、可獨立安裝黏貼於天花板或牆壁上,非常便利,能提醒民眾即時逃生及應變,以有效減少住宅火災傷亡及財產損失。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提醒,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因此,依法本市違章工廠、頂樓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新台幣6千至3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