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二十九日在縣府中庭舉辦「電動機車新上線、村里服務更升級」補助各公所村里業務公務電動機車記者會,縣長王惠美表示,公所可依地方特性及需求,採購村里業務公務電動機車,全縣共五九一村里,每輛補助上限六萬二千元,總經費三六六四萬二千元,將低碳交通落實於各村里的公共服務。
王惠美表示,村里長常被民眾親切稱呼為「土地公」、「土地婆」,正是因為村里長貼近地方,協助民眾處理各項需求,並配合政令宣導、關懷弱勢、災害防治等地方事務。
王惠美指出,公務電動機車除支持基層工作,也與行政院二0五0淨零排放「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以及推動「淨零碳排、永續發展」的目標緊密結合。根據環境部估算,一輛傳統燃油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可減碳高達約二點三公噸,當村里業務導入電動機車,累積的減碳效益有助降低空氣汙染。民眾如有意將舊機車更換成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一萬五千三百元,鼓勵民眾踴躍更換,共同守護環境及空氣品質。
員林市代理市長賴致富表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感謝縣府團隊補助各村里公務電動機車,村里業務無所不包,提供電動機車能讓各鄉鎮市公所及村里更有效率推動各項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