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報關業受委任報關應善盡正確申報義務,專責報關人員應該切實審核報單內容並連線申報,專責報關人員不得容許他人假借其名義執行業務,亦不得將供連線申報傳輸的通關專屬憑證或憑證密碼借供他人使用,避免受罰。
為了提升報關業受委任報關,基隆關將不定時查核報關業僱用專責報關人員從業情形,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基隆關表示,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如查有違反規定情事,將視個案違章情節對報關業予以警告或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違規情節重大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報關業務或廢止其報關業務證照;或依同辦法規定,對專責報關人員予以警告或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報關審核簽證業務或廢止其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