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刷」蔡政宜3000萬交保 橋檢不服抗告

蔡政宜3000萬交保,橋頭地檢署不服抗告。(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嘉義縣無黨籍議員「雨刷」蔡政宜涉與妻子指揮跨國洗錢225億多元,橋頭地檢署起訴移審橋頭地院,30日下午移審橋頭地方法院,法官諭知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電子監控,蔡政宜家屬花約4個小時籌錢足3000萬元,經安裝電子腳環等手續後獲釋。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對原處分不服,31日以被告仍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

「雨刷」蔡政宜涉自109年起成立跨境賭博網站代收代付洗錢水房,與唐姓妻子共同指揮水房成員,在台灣、馬來西亞、越南等地成立據點,使用人頭帳戶及電腦程式,為泰國不詳賭博網站從事賭

博金流代收代付事務。其中位於高雄洗錢水房據點就有7處。檢警初估,蔡政宜等被告自109年起至被查獲為止,經手金流達225億多元,從中不法所得近2億元。

橋頭地檢署指出,蔡政宜因假球案入監服刑出獄後,109年起經營洗錢水房,為泰國境外博弈網站辦理賭資匯兌,111年他高票當選嘉義縣縣議員後,轉居幕後,水房由其中國大陸籍妻子唐女負責指揮,直至被查獲為止,水房共經手225億元金流,收取佣金約近2億元。檢方考量蔡政宜曾涉入假球案,再犯洗錢等罪,29日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蔡政宜9月初因洗錢被收押迄今,30日移審橋頭地院

後,經橋頭地方法院認無羈押之必要,准被告蔡政宜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及定期報到後釋放,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對原處分不服,認蔡政宜有充分且高度的逃亡動機、能力,如未予羈押而釋放在外,將可能透過該案洗錢集團提供之金援或物力,有加以逃亡之動機及能力,再次出境逃亡之可

能性極高,將致使該案難以追訴究責或釐清全案犯罪事實,自有相當理由足認蔡政宜有逃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且亦無從透過擔保金、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或定期報到等方式避

免被告蔡政宜逃亡,為保全日後之訴訟程序之後續審理或執行,被告蔡政宜有顯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等理由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