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中高齡就業獎勵金」協助市民就業最高可領2萬元


記者楊文琳/台中報導

為鼓勵中高齡市民重返職場並善用就業服務資源,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持續推動「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此次再加碼就業獎勵金,支持四十五歲以上已退休及五十五歲以上市民朋友返回職場再就業,協助中高齡族群穩定就業。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長盧秀燕高度重視中高齡就業議題,隨著台中市近年重大建設及大型商場陸續完工啟用,不僅帶動民生消費與產業發展,也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勞工局除持續邀集在地企業提供多元職缺外,亦透過就業獎勵措施協助企業補充人力,同時支持市民朋友順利重返職場。

勞工局說明,市府推動「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115年度獎勵金再加碼,只要設籍台中市且年滿四十五歲的求職者,向台中市就業服務站或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媒合推介成功就業,每月薪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三十日可領取最高三千元,滿九十日可領取最高七千元,滿一百八十日可領取最高一萬元,最高可領取兩萬元,鼓勵中高齡市民穩定就業,也協助企業留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