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新規 娃娃機店須離學校百公尺以上

竹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新制上路,須離國中小一百公尺以上始得設置,違者裁罰。(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政府六日發布新聞指出,竹市府已制訂《新竹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業經新竹市議會議決通過,並獲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即日起正式施行。市府表示,新制上路後,將全面強化自助選物販賣事業(娃娃機店)管理,以保障兒少身心健康與消費者權益。

市府指出,竹市為全國第三個明文規定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的營業場所,須與國民中小學保持一百公尺以上距離之縣市,相關規定並設有一年緩衝期,至一一六年一月四日止。自一一六年一月五日起,違反距離規定者,將依法命其停止經營自助選物販賣業務;如仍繼續營業者,將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竹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新制上路,須離國中小一百公尺以上始得設置,違者裁罰。(記者曾芳蘭攝)

市府提醒,依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商品內容、機台設置及消費者保障等管理事項,自條例公布日起即刻適用,無緩衝期。呼籲業者盡速完成自主管理與改善作業,並強調後續將持續加強稽查,對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