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七期豪宅前年十月發生虐殺案,三十二歲劉姓男子從事博弈和許姓助理有財務糾紛,和三名同夥持榔頭猛敲生殖器、老虎鉗拔牙等「十大酷刑」活活虐死他,錄影畫面可見許哀嚎慘叫喊「救命!」眾人仍不停手,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九日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判劉無期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劉姓主嫌從事博弈和許姓助理有債務糾紛,一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在七期豪宅與三十七歲劉姓友人、十九歲石姓員工及林姓少年,拿球棒、榔頭及尖刀攻擊,並朝傷口淋烈酒、潑辣椒醬,更持老虎鉗拔牙虐死許;劉被起底是台中第六分局警友站副站長,已遭警方除名。
台中地院五日起密集審理五天,法醫證稱剖開許男遺體血液上浮著一層油,其案例少見,認定是傷及皮下脂肪,釀極嚴重肺脂肪栓塞等因致死。
由於劉姓主嫌、劉男及石男證詞不一、相互推卸,還辯稱有替許CPR,但檢方根據劉手機對話,他曾向傳播小姐稱「弟弟被打很慘,門牙被拔光、四肢都打斷了」、「我在請他全身傷口吃辣椒醬」,還說「不想太早玩死他。」且劉等凌虐時還長時間錄影取樂,畫面顯示劉等人用吸塵器捅許的嘴再猛吸、刀割身體後淋威士忌,檢方認為其等施以「十大酷刑」把許虐到全身六十二道傷勢、體無完膚,根本是把生命當成折磨的容器,視許如待宰牲畜,長時間以虐取樂,泯滅人性。
公訴檢察官殷節主張,劉等犯後向民間救護人員自稱是「警方人員」,又謊稱許自殘,與同夥清理現場、串滅證,還製造假證據,手段惡劣至極,對劉求處無期徒刑,其餘二人求十二年六月至十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