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碧山巖妙慧禪寺租賃爭議案,二0一0年間被媒體報導,法院認定相關租賃契約涉有偽造文書情形,判處住持釋大嚴及前任地主釋果賢各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該起案件起於土地債務與強制執行程序,後續衍生刑事責任認定。判決指出,妙慧禪寺土地原屬釋果賢所有,因積欠貸款遭法院強制執行轉售;債權經數度移轉,新債權人聲請就寺內建物執行抵債。執行程序進行期間,釋果賢提出一份與釋大嚴載明為期十年的租賃契約,主張建物已有租用關係,影響後續執行。法院審理後最終以偽造文書罪作出有罪判決。
釋大嚴指出,妙慧禪寺土地的債務與處分源於前任地主與金融機構之間的法律關係,相關債權移轉與強制執行程序均非其所能左右。他當年進駐禪寺時,確實基於雙方共識使用場地,並非臨時占用或惡意阻撓執行。「如果沒有穩定使用的基礎,我不可能多年投入整修與維護佛堂,這些都是公開可查的事實」,強調相關文件是在司法程序中被檢視,卻未完整呈現實際使用情況。
釋大嚴表示,對方在事發幾年後曾託人致歉:「對於整個案件間接造成法師名譽上不可逆的傷害,十分自責懊悔,也將當時開庭費用及後來須繳納的罰緩以供養方式全數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