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哺乳室、托兒設施 228前有補助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為營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勞動部十日表示,依「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每年分兩期受理雇主申請經費補助,一一五年第一期補助目前開放申請,呼籲有意願的事業單位把握期限提出申請。

勞動部指出,事業規模超過一百人以上的雇主,依法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相關托兒措施。為協助雇主落實制度並減輕負擔,勞動部提供設置與營運補助,補助項目涵蓋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新建、既有設施改善更新,以及托兒津貼等。

勞動部說,一一五年第一期補助申請期間至二月二十八日止,事業單位可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亦可採掛號郵寄方式,向所在地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郵戳日期為憑。

依補助規定,雇主設員工哺集乳室,最高可補助二萬元;新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或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補助五百萬元。已設置托兒設施者,亦可申請改善或更新費用補助,每年最高五十萬元。

此外,雇主若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補助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並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可補助六十萬元。勞動部表示,相關補助設計旨在提升職場支持家庭的量能,協助勞工兼顧工作與育兒需求。

勞動部也指出,為協助事業單位了解設置要點與補助申請流程,今年將陸續辦理八場次說明會,首場線上說明會預定二十二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