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妨害公務執行等罪 判5年

記者康子仁∕綜合報導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一共有八起刑事訴訟纏身,法院十六日就涉嫌妨害特殊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等罪名進行一審宣判,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法官指責他身為總統,「本應比任何人都更有義務維護法治秩序」,這也是尹錫悅身陷八起刑事訴訟首個宣判的案件。

路透社報導,尹錫悅二0二四年十二月短暫實施戒嚴後面臨內亂指控。獨立檢察組指控他於二0二五年一月,在總統官邸設置障礙,試圖阻止檢調人員進入逮捕他。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為,戒嚴令作為行使國家緊急權力的措施,理應僅在極端例外情況下使用,否則可能引發全國性混亂,然而尹錫悅「史無前例地僅向他指定的部分國務委員發出通知,公然違反了憲法所規定的國務會議程序」。

法院指責,身為總統「本應比任何人都更有義務維護法治秩序」,但尹錫悅「表現出漠視程序性要件的態度,理應受到嚴厲譴責」。

韓聯社報導,尹錫悅將繼續就其餘七起案件受審,其中最關鍵的「內亂首謀罪」,一審將於二月十九日宣判,獨檢組本月十三日具體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