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殺人對社會衝擊大 翁曉玲提案修法加重刑責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為了避免張文和鄭捷等隨機殺人事件蔓延,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十八日表示,現行刑法僅能以普通殺人罪論處,無法反映無差別、隨機殺害不特定人群的高度惡性,與國人法律情感存在落差,所以她已提出修法,主張增訂刑法第272之2條,明定「無差別殺害人群罪」,並同步修正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加重處罰隨機殺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犯罪行為。

翁曉玲指出,隨機殺人不同於一般殺人案件,其犯案對象不特定、行為不可預測,對社會安全與民眾心理造成極大衝擊,但司法實務卻缺乏對此類犯罪的明確法律定位,導致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出現落差。

翁曉玲說明,此次修法方向分為兩項。第一,增訂刑法第272之2條,將無差別殺害不特定人群的行為獨立入罪,使其不再僅以普通殺人罪評價,以突顯犯罪的高度危險性與特殊性。

翁曉玲說,第二項則是修正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將現行僅適用於殺害特定族群或團體的規範,擴大納入隨機殺害不特定多數人的行為,補強現行法制對此類犯罪的處罰不足。

翁曉玲質疑,法務部長期對刑法增修態度保守,修法作業緩慢,每會期提出的立法計畫往往與社會脈動脫節,和國人對治安與刑責的期待存在明顯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