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反政治獻金法 簡舒培不起訴

本報綜合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一一一年參選議員期間開設政治獻金帳戶,在尚未經監察院許可前即有二十萬元匯入,監察院函送違反《政治獻金法》。北檢認定簡舒培無犯意,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偵訊時,簡舒培否認犯行,表示監察院會針對政治獻金開戶授課,她請負責業務的妹妹、簡姓行政助理去上課。帳戶於一一一年五月四日向銀行申請,同月九日送件向監察院報請許可,監察院翌日才許可,但民眾九日就將該筆款項匯入,助理得知後立即退還。

檢察官認為,難以僅憑帳戶尚未經監察院許可即有款項匯入,就認定簡舒培主觀上有違反《政治獻金法》的犯意,再加上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犯行,應認定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