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二十二日召開總統彈劾案審查會,立法委員廖偉翔表示,此案為中華民國史上繼李宗仁代總統後,第二次總統彈劾案,也是政黨輪替後首次啟動總統彈劾程序,具有高度憲政與歷史意義。
針對賴清德總統未出席審查會,廖偉翔指出,雖然原本不對總統親自出席抱持期待,但總統府仍以正式書面聲明拒絕參與彈劾審查,形同公開否定國會監督權,對憲政體制造成重大傷害。
廖偉翔表示,總統府援引「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作為拒絕出席理由,明顯錯誤解讀判決意旨。該案係針對國情報告常態化機制進行合憲性審查,與彈劾案性質完全不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三條,彈劾案屬立法院最高監督權,總統身為被彈劾人,本就負有向國會說明的憲政義務。
廖偉翔指出,賴政府刻意錯解憲法、規避監督,無助於化解朝野對立,反而加深社會對立與政治動盪。尤其在朝野高度衝突、社會撕裂加劇的情況下,總統更應主動面對質疑,而非以書面聲明拒絕民意檢驗。
廖偉翔強調,彈劾案所列十項理由,涵蓋憲政失衡、行政權擴張、司法公信力下滑、外交與兩岸政策失據、地方發展受阻、國防與能源政策爭議、居住正義承諾落空,以及長期動員政治對立等問題,皆屬整體施政失職。他呼籲為政者應以憲法為依歸、接受監督,民主韌性不容踐踏,歷史終將留下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