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勿用行動電源新規 挨批

本報綜合報導

台北捷運公司宣布新規定,請旅客勿在站內使用行動電源。北捷二十四日強調,並非禁用,而是呼籲及宣導,盼旅客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北捷二十三日宣布,即日起進入捷運範圍內請勿使用行動電源,且應妥善保管;若因使用或保管不慎導致發生失火等實質造成公共危險的情事,將依法究辦及求償。議員質疑因噎廢食、令人無所適從。

國民黨議員詹為元在臉書發文說,公共安全當然重要,但以全面不得使用來回應極少數自燃案例,是否為矯枉過正值得討論。且更矛盾的是,多個捷運站內還設有行動電源共享租借服務,政策邏輯本身前後不一。

民眾黨議員陳宥丞認為,若在密閉擁擠的車廂內發生鋰電池自燃事件,後果非同小可;但北捷在做法跟程序上必須改進,不應以突襲方式宣布影響百萬通勤族的行動電源禁令,讓人無所適從。他建議,台灣針對行動電源已有明確的法源規範與國家級安全認證機制,應該漸進式推動,先呼籲民眾使用檢驗合格的產品,或是針對充電行為進行規範,而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直接全面禁止使用。

北捷強調,並非「禁用」行動電源,而是宣導與呼籲旅客進入捷運系統內不要使用行動電源充電;如果行動電源有變形或異常發熱,也勿帶進捷運系統,並應購買符合國家標準且通過檢驗的合格產品,共同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