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十日召開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三十日表示,這是憲政史上首次在預算會期完全未審議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情況下,立法院仍強行通過高度爭議且侵害行政權的法案,行政院將採取合法、合憲的作為與救濟手段,以維護憲政秩序與民主價值。
李慧芝指出,廣電三法自二00三年修正後,確立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的原則,作為防止政治介入媒體、維護媒體獨立與新聞自由的重要制度。她表示,此次修法被質疑針對個案,讓政黨意志介入獨立機關運作,違背司法強調個案正義的法律精神,並可能使不符換照規定的特定業者藉由訴訟持續經營,佔用公共廣電資源。
李慧芝並指出,黨產條例自二0一六年制定後,已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九三號合憲性檢驗,包括救國團等附隨組織認定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部分財產爭議甚至已判決確定。她認為,立院此次修法,恐使公共財產持續遭侵佔,悖離轉型正義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針對《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李慧芝表示,修法過程欠缺實質討論,且將相關歲費定性為「立委補助費用」,誤解公費助理費的人事費性質,恐導致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部分加給機制也欠缺明確驗證,可能形成審計制度的缺口。
李慧芝強調,面對立法院未審年度總預算,卻接連通過侵害行政權、背離憲政民主價值的修法,行政院將依法啟動合憲救濟程序,捍衛憲政分際與民主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