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濃大峽谷案 主嫌求處重刑

美濃大峽谷開挖發現地下回填營建廢棄物。
(環境部提供,中央社)

本報綜合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美濃大峽谷」案,估計非法回填廢棄物逾十四萬噸、不法獲利二億多元,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呂姓主嫌、高雄市議員朱信強前特助石麗君等十二人。

呂男自民國一0六年10月起涉嫌主導、指揮盜採土石並非法回填及堆置廢棄物犯罪集團,先大量購買或實質掌控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多筆農地非法盜採土石販售,再向載運營建廢棄物司機收取傾倒費,以非法回填廢棄物等方式牟利。

檢方調查,石麗君為此案土地投資地主,於一一三年六月間以一千六百萬元取得農地所有權,與王姓男子簽訂假租賃契約作為查緝掩護文件,後續由王男駕駛挖土機破壞原有農作物並盜採土石販售牟利。

呂男在土地形成坑洞後,去年二月起聯繫多名運輸業者,指揮數十名司機載運未經合法處理的混合土石、營建廢棄物至土地非法傾倒回填。

石麗君還涉嫌向警方申請砂石車通行證,交由呂男轉交各運輸業者使用,並確認回填進度,協助排除施工爭議。

呂男涉嫌指示王男向每輛傾倒廢棄物的車輛收取六百至一千五百元不等費用,非法回填廢棄物體積達十四萬多噸,不法所得超過二億元,經檢警去年勘查並執行搜索拘提,呂男等午人遭聲押獲准。

呂男等人涉犯《廢清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檢方對呂男、石女等十二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對呂男從重處四年以上徒刑,石女求處二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