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康姓男子(36歲) 03日17時許駕駛小客車沿新北大道直行往三重方向,行至新莊區新北大道與中環路口時,左轉往新五路行駛,適洪男(30歲)騎乘普重機車在後方同向往三重方向直行,而發生交通事故。新莊警分局務中心通報後,昌平派出所立即派員前往處置。
新莊警分局指出,現場康男未受傷,洪男多處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台北醫院就醫。雙方酒測值為0,全案已由新莊分局交通分隊到場完成現場調查、勘察、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康男交通違規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舉發。
新莊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交叉路口路段,應多注意標誌標線號誌等相關管制措施,以維護用路人安全,切莫因一時僥倖心態而違反標(號)誌(線),行車搶快易造成意外事故,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