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十七歲少年五日持改造長槍,前往太平區某茶行開二十多槍逃逸,他事後攜槍到警局投案,警詢後被依違法槍砲等罪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六日凌晨訊問後裁定少年收容,已被送至少年觀護所收容。
檢警查出,涉案的十七歲少年持改造長槍,到場一共開約二十多槍,犯案後前往台中第四警分局投案,少年聲稱與茶行人員日前酒後衍生糾紛,因心生不滿便前往開槍洩憤,涉案槍枝為已故友人所有。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毀損罪嫌,將少年移送台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
台中地方法院表示,涉案少年於五日夜間,經台中市警察局太平分局移送法院,經法官訊問後,認定少年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事實,行為危害社會秩序,應對少年進行身心評估及行為觀察,並提供鑑別報告。
法院斟酌少年家庭生活狀況後,認定責付顯不適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裁定「收容」,已於六日凌晨護送少年至台中少年觀護所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