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擬高階核廢料選址條例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十二日表示,無論新式核能或是傳統核能,政府都秉持核安有保障、核廢有去處,以及社會高度共識才會做審慎評估。對於核廢去處,經濟部表示,目前正在草擬《高階核廢料選址條例》,納入地質界定、公民溝通等。

台灣去年五月十七日隨著核三廠二號機停機,正式走向「零核電」時代。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提到,國力就是電力,除繼續落實二次能源轉型,開發多元綠能、強化電網韌性外,也將全面接受全世界先進的新式核能技術。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對於產業關心的電力議題,政府會落實總統賴清德提出的二次能源轉型,持續開發多元綠能、深度節能智慧儲能、強化電網韌性。至於全球各地研發的新式核能技術,政府則是採取開放態度來接觸、了解。

同時李慧芝也強調,無論是新式核能或是傳統核能,政府都是秉持核安有保障、核廢有去處、社會有高度共識再做審慎評估,這三個目標都是最高原則。至於核安有保障的標準,對此,將會尊重核安會的認定。

對於核廢去處的議題,能源署說明,目前核子燃料棒都還在核電廠中,而無論低階、高階核廢料也都要有處理方向,經濟部正在草擬《高階核廢料選址條例》,因涉及地質條件界定、公民溝通程序,法案持續處理中,待法制完備後再進行後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