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阿里山茶參賽奪獎詐百萬 緩刑

業者以緬甸茶冒充阿里山茶參賽獲優良獎,貼上專屬簽封對外販售。(記者湯朝村翻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一家茶葉公司二0一九年起違法進口緬甸茶來台,還冒充阿里山高山茶參賽,竟獲頭等獎等獎項,以主辦單位掛保證的禮盒對外販售,不法牟利百萬元。經檢方依《食安法》、詐欺取財等罪嫌對負責人夫婦提起公訴,嘉義地院日前依犯詐欺取財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等,判處李女有期徒刑二年、許男一年八月及六月,均緩刑四年,各向公庫支付二十萬元,犯罪所得沒收。

檢警調查發現,該茶葉公司經營茶葉批發、國際貿易等業務,自二0一九年十二月間起至二0二三年八月間,持續以每台斤四百八十至五百六十元不等,購入產地緬甸境外茶葉運輸來台,並用緬甸茶葉假冒阿里山茶區茶葉參加農會、工會舉辦的茶葉競賽,曾獲得頭等獎、二等獎、優等獎、優良獎及優良茶獎等獎項。賽後以每台斤一千六百、一千八百、二千三百元等價格在網路賣場上販售。

李女與許男也在二0二0起,將緬甸茶葉分裝假冒或摻入台灣茶葉,裝填於印有「臺灣高冷茶區」、「臺灣高山茶」、「阿里山高山茶」字樣的包裝袋或茶葉罐販售,共賣出二百八十七台斤,獲利五十七餘萬元。